開封交通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
財務綜合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
開封交通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擬對財務綜合服務供應商進行競爭性磋商。
一、競爭性磋商人:開封交通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
二、競爭性磋商內容:對開封交通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機關及所屬基層單位年終審計、所得稅匯算、會計咨詢等業務進行服務。
服務期限:自合同簽訂日期——2021年12月31日
綜合服務控制費率:不超資產總額的0.4‰,特殊業務協商議價。
服務質量標準: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合格標準;
三、供應商的資質要求:
1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;
2、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:(1)具有財政廳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;(2)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(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財務報告);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(自行承諾,格式自擬);
(4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(近半年內其中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;近半年內其中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,如成立時間較短,上述證明材料無法出具的請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情況說明);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(6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3、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,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或注冊稅務師人數不少于4人,會計事務所在崗人員10人以上,應以交納社保名單為依據。
4、投標人須在開封市財政局及市公管辦中介庫備案
5、投標人應在近三年從事過3家以上單項資產3億元以上的企業審計工作經歷,并提供業績相關名單。
6、 投標人需提供征信及無犯罪記錄證明,并對提供證明承擔法律責任。同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、稅務登記證副本(三證合一只需營業執照副本即可)、授權委托書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等,以上復印件需加蓋公章。
四、招標信息發布:
報名時間: 2021年2月1日至2月5日,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6:30時,法定公休日、法定節假日除外。
報名時須攜帶:企業營業執照副本、稅務登記證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(或三證合一證)、法人授權委托書、被授權人的身份證、注冊會計師、繳納社保人員證明、征信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一套等資格資料。
【資料不完整、不清晰者不予接受.】
五、投標文件的遞交
1、投標資料遞交的截止時間:2021年2月20日10時00分(北京時間)。
2、投標資料遞交地點:開封交運集團財務處。
3、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資料,招標人不予受理。
六、發布媒體
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在《開封交運集團網站》發布。
七、本次競爭性磋商聯系事項:
競爭性磋商人:開封交通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
聯系人:尚先生
電 話:0371--23252722